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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监控安装管理标准缺 呼吁法规出台

编辑:洛阳聚龙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18/06/26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住宅小区安防系统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很多小区内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但住户反应效果并不理想。有的小区摄像头拍摄的画面不清晰,有的摄像头一到晚上就成了“瞎子”,有的小区安装了摄像头却不开,甚至有的小区监控室里面直接没有工作人员值班……

家住黄河二路的居民王女士前段时间不慎丢失了电动车,想到小区里面装了监控摄像头,或许通过监控录像能找到线索。可当王女士到了物业办公室告知情况以后,物业人员表示,“因为被盗时间是晚上,就算监控摄像头能够拍摄到现场,由于光线问题,画面估计也看不清,我尽量帮您调一下监控,再通知您吧。”不过王女士到现在也没有收到通知,后来便不了了之了。“自从小区里面安了摄像头以来,就没见上面的红灯亮过,监控头不是坏了就是没开。”同一小区里家中被盗窃过陈先生这样讲。像王女士和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其实早在2008年,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宅小区安防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已经正式实施。这一《要求》对住宅小区的楼栋门口、监控中心、围墙栅栏、视频监控系统等都做出了规定。由于不是强制实施的标准约束性不足,所以具体实施差强人意。同时,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标准不健全也是小区监控不力的原因之一,对视频监控系统怎么安装、安装多少等问题现有条例和标准里均没有相关规定。对安保设备做出基本的规定很重要,否则难以确保物业公司不会为了减少责任,而任意缩减监控设备,安装以后“监空”,最终损害业主的权益。

近日,《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昌举行。听证内容提出对修订草案第四十三条拟增加两款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安保职责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派人二十四小时监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保存相关数据。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卡口及电梯、道路、主要通道等的视频探头和抓拍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并定时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巡逻。”“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前款规定未履行安保职责,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监控“监空”物业或将承担责任,提高物业积极性。这一规定,有利于小区增加物业管理硬件的投入,对确保小区安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强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

江西省在国内属于经济发展一般的地区,《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提出的这样意见,反应了广大业主的要求,如能得到实施将对其他地区类似规定的制定会有很好的推动作用。这将对监控设备在小区的正常应用起到很好的作用。